9月13日下午,武汉东湖风景区一处在建工地发生一起事故,施工电梯从一百米左右的高空坠落,造成19人死亡。据悉,事故电梯核载12人,实载19人,且已经超期使用三个月。(9月14日新华网) HSE评论:又是电梯事故!在我们的印象里,电梯事故似乎隔三差五就会冒出一起,尤其是去年电梯事故的接连发生,曾引发上至国家质检总局下至所有地方政府的关注。彼时,各种形式的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可是,才刚刚过去一年时间,就又是一起造成19人死亡的特大电梯HSE安全事故;HSE事故发生后,湖北全省建筑工地已经全部停工进行安全排查,随后专项排查范围可能还会根据事件影响力在全国范围内不同程度扩大。 但是,去年专项检查过,今年又出大事故了;今年再专项检查一次,又能管效多久呢?媒体挖掘出了该事故中的两个数字:一是核载12人实载19人,超载无疑;二是电梯上“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上标示的有效期限是2011年8月23日至2012年6月3日,已经超期三个多月。关于前一个问题,电梯一旦超载应会发出警报,是否施工电梯质量较差不具备该功能,我们不得而知;而且,电梯承重一般都会有安全余量,施工电梯是否本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更加令人怀疑。 相比之下,第二个问题更加关键,因为电梯都应定期检查,使用频繁的施工电梯自然更应如此,超期三个月仍未安全检查,这会否正是导致此次电梯安全事故的关键原因所在?从标示牌上的检验日期看,HSE事故电梯的上次检验,应该正是去年电梯事故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当时全国都在搞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电梯HSE安全问题重新被淡忘,于是该电梯今年就没有及时进行安全检验?! 这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血的教训后,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始终未能形成,只是为了专项检查而临时应付一下,随后电梯安全那根筋就重新放松下来,例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也重新流于形式,直到下次HSE事故发生再来搞什么专项大检查…… 值得一说的是,发生HSE事故的施工企业是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各种荣誉称号更是一大摞。可就是这样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不仅施工电梯超期使用,甚至都未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样的一级资质,成色是不是也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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