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怎样参与更有效? “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是环境保护新道路的核心思想,“可持续”既包括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包括经济、社会与环境各自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既要求均衡发展,又要求惠民生,促和谐。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既能推进科学决策,增强决策的效力,又能推进民主化进程,缓解社会矛盾。 对策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提高公众参与有效性的根本。 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可以通过立法,赋予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明确规划单位、规划编制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评估单位等在公众参与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明确利益相关者选取的原则和方法。 同时,参照国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公众参与的程序、阶段、范围、方式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和说明。 此外,还要规定决策部门与公众的互动流程及信息透明程度,并要求决策部门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公示,接收公众的检查与监督。 对策二 强化政府作用 首先要明确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中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实行政府主导、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执行、相关部门监管的全过程管理程序。 政府切实做好管理与服务,制定公众参与管理细则,提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及时了解公众参与的动态,针对公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及时引导、疏通和解决,避免公众意见长期“束之高阁”,造成集中性暴发。 对策三 早期介入和全过程参与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时机越早,其所需成本越小,决策调整越容易,越能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公众参与的最佳时机与决策的环境影响、社会影响、决策调整成本、参与对象等因素有关。 但是,由于决策的不确定性,仅靠在环境影响评价某一阶段进行公众参与显然难以满足决策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公众参与决策的需求。 因此,鼓励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三同时”环保验收各个阶段进行公众参与。 对策四 明确利益相关者 识别适当的利益相关者是提高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基础。 明确利益相关者的关键是界定环境影响及与之相关的社会影响范围,从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角度,识别受决策直接或间接影响、有利或不利影响的群体,尤其是非自愿移民和最容易受到影响的群体。其次,要关注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包括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低收入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群等。再次,要识别关注决策及其影响的非赢利性组织或群体,以及可能支持或反对决策的群体。 此外,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决策制定单位、决策编制单位、投资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单位等与决策有直接关系的机构。其中,利益直接和间接受损的公众比例不宜少于60%。 对策五 完善公众参与方式和内容 一般来讲,公众参与的模式或方式越多,其有效性也越高。但公众参与方式受公众参与阶段所限,而参与内容与参与方式密切相关。 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由于决策范围、项目选址已基本确定,环境影响范围、程度已明确,因此这些信息须传递给公众,此时的参与对象既要有针对性,亦要有广泛性,公众参与方式包括专家咨询、公众调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 专家咨询一般应以疑难问题和专业性问题为主,公众调查一般应用通俗性的非专业语言阐述,但不得遗漏或遮掩主要环境问题,其他参与方式可整合上述参与内容;环境监理以一般性公众调查为主,调查内容主要围绕决策落实和项目建设中实际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三同时”竣工验收参与方式以公众调查为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实际环境影响。 对策六 提高公众参与透明度 信息透明有四层涵义: 一是环境信息要透明。规划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应及时将诸如选址、选线、占地等决策的基本概况告知公众,将经科学预测的环境影响结果公布于众。 二是参与过程要透明。决策部门与公众间的互动与交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部门应将参与对象、受益与受损方、参与方式等公示。 三是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要透明。环境影响评估部门、审批部门和决策部门应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处理结果公布于众,并明确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公众如果对此有不解或不同意见,可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后者应及时给予答复。 四是决策落实过程要透明。如此,一则有助于提高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便于抑制或减小决策实施的环境影响,解决新出现的环境问题。二则有助于公众监督,便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决策范围、规划、布局、项目厂址等变更及其带来的影响。 对策七 完善公众参与监督体系 有效的公众监督与完善的监督程序和积极参与的公众团体有关。前者涉及两个序列,一个空间序列,即政策/法律—规划—计划—项目序列。另一个是时间序列,即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三同时”竣工验收—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后评价序列;后者包括公众的来源、素质、环境意识、维权意识等。 在空间序列中,上一级决策往往通过下一级决策来落实,因此下级决策不仅对本级决策进行公众参与,还应通过公众参与对上级决策进行监督,监督上级决策中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决策的落实情况,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中,既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选线、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意见,还需弄清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监督包含本项目规划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规划落实情况。 在时间序列中,后一阶段工作往往是前一阶段工作的延续,因此后一阶段公众参与除了征求本阶段的公众意见外,还应监督上一阶段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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