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安全管理工作一定要留有痕迹”,笔者在某次事故调查中,进行事故责任“倒查”时,调查组一位领导告诫当地安监人员的一句话。“痕迹管理”,每天哪个科室、某位领导都干了啥、做了什么都会有记录,有时也就一两句话“监察大队到某某矿山安全复核”、“XXX局长参加市局季度工作调度会”,但每个人手里的记实本,那就要翔实得多了…… 前不久,由于一位同事亲身经历,再次印证了“痕迹管理”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同事把一份案卷材料移交给某部门,一个多月以后,人家说没收到,不认账了!同事当时就急眼了,拿着《工作记实本》气冲冲地找他们理论去了。“你们看看,何时何地儿、谁接收的,我这儿记得一清二楚!”“现在就把他找来,咱们当面核实”,结果那部门负责人当场就连声道歉。 有很多时候,我们工作做了很多,却懒于记载、疏于记录,甚至忽略了过程材料的整理与积累。开会时多记上几笔、检查时多拍几个照片,这都不是什么难事,却能在关键时刻说明大问题。有一次在基层安监站检查,我发现他们每份《安全检查记录》都有被检查人亲笔签字。“签字虽小,可意义很大,真要出了事,起码能证明我查过了,有些问题我指出了,当事人你也签字认帐了,可能我还有责任,但责任总归要少一点吧!”安监站长如是说。他很聪明,至少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该怎么干。 如果说“证据”能说明事实,那么“痕迹”就印证着我们的工作。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留有痕迹,这对你、对我、对他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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