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资讯:截至2010年底,全省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共有18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4%,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40.2%。 “十二五”期间,广东全省规划建设10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新增处理能力6.84万吨/日;其中36个为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约为4.31万吨/日。 到2020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均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力争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75%以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燃烧室内焚烧烟气的温度等,通过安装袋式除尘器等装置,有效去除烟气中的二恶英和重金属。 近年来,广大城市农村的生活垃圾“产量”与日俱增,“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隐忧浮现。 近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到2015年末,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8.12万吨/日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广州、深圳市100%实现无害化处理。此外,广东还将重点发展焚烧发电,“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3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约为4.31万吨/日。 今年底全省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超八成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省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日趋完善,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省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共42座,处理能力为4.21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70.2%。其中,“十一五”期间新建20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1.48万吨/日。 尽管目前广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能力位列全国第三位,但各地生活垃圾数量激增与无害化处理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日趋突出。到“十一五”期末,全省还有茂名、汕尾2个地级市和56个县(市)没有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达1.78万吨/日。同时,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分布极不均衡,地级以上市城区占全省总处理能力的97.6%,县(市)城区只占2.4%;珠江三角洲地区占全省总处理能力的84.3%,粤东西北地区只占15.7%。 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一增一减两组数据更值得引起注意。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28座卫生填埋场即将填满并被关闭,将减少实际处理能力约2.93万吨/日;将有66座简易处理场(厂)实施封场治理,将减少实际处理能力约1.48万吨/日。而根据推算,到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约8.81万吨/日;到2020年,更将达到约为10.72万吨/日。(HSE资讯) 根据《规划》,到2012年末,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5.7万吨/日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85%以上。到2015年末,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8.12万吨/日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广州、深圳市100%实现无害化处理。 “十二五”建105处理场垃圾收运处理覆盖城乡 为完成上述目标,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建设力度势在必行。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省共规划建设10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新增处理能力6.84万吨/日。确保各县(市)均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超出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或运输距离较长的乡镇,则组团式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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