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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高度重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

2012-12-6 10:04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069 | 评论: 2 | 来自: 珠江晚报
摘要:随着城市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尘肺病、急性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职业病对职工健康危害大,给劳动者本人和家庭都带来很大痛苦,也为工伤认定增加难度。
  HSE资讯:随着城市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尘肺病、急性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职业病对职工健康危害大,给劳动者本人和家庭都带来很大痛苦,也为工伤认定增加难度。记者获悉,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自2009年起,已连续四年开展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截至今年底,共为149家企业约3.6万人次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共为企业节约体检费用约355万元。(12月3日《珠江晚报》)

  重视劳动者职业健康,积极为在岗参保的一线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这是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一种工作职责;连续四年为149家企业约3.6万人次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表明我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依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充足、便捷的职业健康检查,较好地履行了管理部门职能。

  参加职业健康体检是所有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特别是从事易染职业病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权利,更要给予充分保障。可是,不必讳言,实际上还有一些劳动者,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人虽在岗,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参保,对此,必须引起责任单位和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应有的职业病检查和防治义务。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但遗憾的是,在现实中还有少数企业以“自愿求职”和签订荒唐的“生死合同”为由,推脱法律义务,藐视职工职业健康权利。有数据显示,我国有近四成职业病患者未获得赔偿。从这个意义上看,对不履行职业病预防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引入高额赔偿机制,尤其是要通过制度设计倒逼用人单位自觉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否则,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治很难落实。

  采取补助性职业健康体检,“联合卫生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借助体检医疗机构的平台广泛宣传”,可以说我市在加强职业健康方面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期待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部门利用体检深入企业、深入员工的机会,监督企业切实改善用工环境,维护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把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只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才是保证劳动者和企业利益双赢的最佳途径;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也是收益最大、成本最低、长远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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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重视, 劳动者, 职业健康体检, 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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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何欢军 2012-12-6 13:20
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
引用 欢乐开怀 2012-12-6 12:19
“高度重视”,口号是好!但,现实中有几个企业的老板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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