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发布评价报告 城市环境信息公开分出高低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近日联合发布“2012年度中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评价结果(PITI)”报告。 在113个城市中,宁波再次蝉联排名第一,排名最后的是枣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的平均分达到42.73分,连续第三次增长。虽然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有所扩大,但年度增幅却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公开的势头逐年放缓,显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正遭遇瓶颈。 信息公开进展放缓 信息公开整体继续提升,但进展放缓。连续4个年度的PITI评价中,113个城市平均分从31.06增长到42.73。在后3个年度的评价中,113个城市的平均分的年度增幅分别为16.35%、11.07%和6.45%,呈逐渐下降趋势。 进展放缓的一个原因,在于一批城市不进反退。佛山、汕头、保定、台州、常州、鞍山等10个城市被评为2012年度退步最大的城市,其中佛山和汕头相比上一个报告周期退步了20分以上。2012年度的PITI评价中,出现退步的城市所占的比例是3年来最高的,达到了35%。 东中西部地区信息公开呈现低水平趋同态势。一直引领环境信息公开的东部地区,在此次评价中乏善可陈;西部地区的增长速度超过了中部,而中部又超过了东部。 “环境信息公开水平趋向一致,本来应该是令人欣慰的事情。但2012年度PITI评价结果的趋同,却是在低水平状态下的趋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关键信息公开不足 报告显示,日常监管、排放数据、环评情况三大关键信息的公开少有进展,成为多数城市得分低的关键原因。 报告显示,日常监管信息增长有限。日常监管信息包括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信息和环保行政处罚记录,涉及企业是否能遵守环境法规,是最为重要的信息。113个城市这方面的平均得分3年涨幅不到2分,而在2012年也仅仅得到10.20分(此项满分28分),有55个城市仅勉强达到最低一档得分。 排放数据依然公开较少。排放数据的公开,在主要工业化国家已经成为惯例。美加、欧盟、日韩等地企业,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排放的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而在中国,虽有2003年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08年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披露部分企业的排放情况做出了要求,但执行相当有限。(EHS中国) 此次PITI评价发现,仅有湖北省和常州、柳州、北海、大庆等城市及重庆的多个区县对部分企业排放数据做出公布,且公布的数据种类通常十分有限。 环评信息,依然缺乏实质公开。在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环节上,中国与发达国家并没有本质差别,但在程序上却有很大的不同。最核心的差别,在于缺乏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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