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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一14岁童工猝死于工厂宿舍 家属索赔120

2013-5-27 09:51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3315 | 评论: 1 | 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14岁的童工刘付宗经一劳务派遣公司以虚假身份证进入位于东莞长安上角锦川公司上班,工作2个多月后,于5月21日早上,被同事发现死在工厂宿舍床上,死亡原因为猝死。死者家属向涉事企业提出120万元的赔偿。
  童工死于工厂宿舍 家属索赔120万

  警方排除他杀 相关部门已对涉事企业下发整改令并将给予行政处罚

  14岁的童工刘付宗(男,广东省化州市人)经一劳务派遣公司以虚假身份证进入位于东莞长安上角锦川公司上班,工作2个多月后,于5月21日早上,被同事发现死在工厂宿舍床上。事发后,长安警方排除他杀。另据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刘付宗死亡原因为猝死。

  事发后,长安镇社保、劳动等多部门前往涉事工厂展开调查。对该企业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已下发《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将给予行政处罚。死者家属向涉事企业提出120万元的赔偿,企业表示无法接受。

  14岁被送入企业做工

  5月24日,记者来到东莞锦川电子有限公司工厂见到了死者刘付宗的亲人。

  据死者刘付宗的父亲介绍,儿子的学生成绩不行,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学了。今年2月下旬,他与同乡几位小孩一起出来玩。不久后,他就被人送进工厂做工。5月21日上午,他接到了东莞长安警方一民警电话,告知他儿子死亡的消息。

  随后,办案民警告知,他儿子的死经警方调查已排除他杀。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为“猝死”。

  厂方承认违法用工行为

  东莞锦川电子有限公司管理科专员丁先生接受采访时,对该厂在招工过程中,让派遣公司把未成年小孩刘付宗派遣进入该厂务工的行为表示歉意。厂方愿意为刘付宗的死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给予该厂的相关处罚。与此同时,该厂还配合长安劳动部门对该厂所有员工的排查行动。

  丁先生介绍,死者刘付宗是在今年2月27日由东莞市万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进入该公司工作的。进厂时,死者是以苏龙达的身份进厂并且一直工作。3月1日,死者正式在该公司上班。5月21日早上7时,死者经宿舍同事发现身体冰凉,后经医院120医护人员确认该员工已死亡。再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经法医鉴定,死者被发现时已经死亡6个多小时,死因为猝死。

  丁先生还介绍,事发后,公司调查发现,死者生前平时除了上班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去网吧玩游戏。

  依法对企业给予处罚

  对于童工刘付宗死在工厂宿舍一事,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给予了通报。通报称5月23日下午,该分局接到通知称东莞锦川电子有限公司有童工死亡的。

  调查时企业称,死亡员工于3月1日通过东莞市万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锦川公司以苏龙达的身份进厂并工作。从企业提供的苏龙达入职资料及身份显示,苏龙达出生于1995年2月18日。该员工于5月20日晚上10时回宿舍休息,次日早上7时经宿舍同事发现无法叫醒。后经医院确认该员工已死亡。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到场后,称死者叫刘付宗,男,出生于1998年9月15日,并由死者父亲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该分局对企业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开具《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NO.0017098号,并明确将对企业使用童工的行为将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

  5月24日上午,该分局等多部门组织死者家属和企业进行协调。死者家属提出赔偿120万元,而企业明确表态除法定赔偿外,只愿意支付10万元抚恤金。

  该分局建议家属或企业申请工亡认定,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目前,此事件在进一步跟踪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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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童工, 猝死,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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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何欢军 2013-5-27 13:25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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