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不容忽视 环境保护部12日上午通报了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发现的72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EHS.CN) 2013年5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截至8月31日,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2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483件,挂牌督办925件。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成效,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情况督查,重点抽查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个地市,发现72家企业存在91个环境违法行为,114家企业存在环境管理问题。 72家企业因超标排放等原因被点名批评,其中不乏中铝、中电投、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央企和上市公司的身影。 其中,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广州市新华污水处理厂等16家企业超标排放,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等18家企业违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桐梓县化肥厂等2家企业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通报的企业中,本应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污水处理厂竟然有8家赫然在列。作为最后一道过滤器,污水处理厂的“失守”令人担忧。因为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工业企业排放到污水厂的废水浓度,往往大于其向环境排放的浓度。 “若此时污水处理厂不能有效处理,污染控制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漏洞。”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样一来,污水处理厂就成为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的一个合法通道。 据了解,上述72家被曝光的企业均被要求限期整改,不过有媒体对这种措施表示担忧,认为限期整改留给企业一个非法排污的空隙。 根据环保专项行动进行通报,此次行动重点督查大气污染和地下水污染、重金属污染以及医药行业环境的环境违法问题,其中医药行业首次被列入全面排查范围,排查结果将于今年年底汇总并及时公布。 截止到9月30日,从地方环保部门反馈的情况看,对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永登污水处理厂已经处理处罚到位并完成整改,克东县清泉村淀粉厂等3家企业已关停。 环境保护部责成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对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企业,要责令违法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治理直至停产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要报请政府责令关闭;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要督促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对整改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提请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据悉,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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