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3年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总局)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办理情况和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思路等四部分。(EHS.CN)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电话:010-64463613)。 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3年,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大依法治理和深化“打非治违”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总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有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三种途径,同时通过主流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政府网站。2013年,总局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1211条(其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信息20629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发布信息491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337条(其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文27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文215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文63条)。 2.新闻发布会。2013年,总局共举办2场新闻发布会。其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1场,介绍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在总局机关举办1场,通报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 3.《公告》。2013年,总局共编辑出版《公告》12期,收录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局发布的部门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179篇,并分别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和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寄送了各期《公告》。各期《公告》电子版全文均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4.其他方式。2013年,总局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上开展专题访谈5次,解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就网友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此外,对新推出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大举措、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进展和成效、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还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及总局主管的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重点信息的公开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3年,总局在政府网站上设专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决策公开、人事公开、财务公开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1.决策公开情况。2013年,总局在政府网站上对30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工作部署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2.人事信息公开。2013年,向社会公开了总局机关、省级直属机构和在京直属单位48名司局级干部的任免决定。 3.财务信息公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了总局2013年度部门预算、2012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全年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21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信息34条;发布了38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和16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跟踪督办信息。对5起经国务院批复结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任调查组组长单位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2013年,总局共收到32人提出的5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受理情况。经审核,总局共受理21人34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15人16件申请未予受理(其中,4人4件为重复申请,11人12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3.办理情况。总局受理的3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2013年办结32件,2件在法定期限内于2014年1月办结。 4.行政复议情况。2013年,总局共收到2起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和1份行政复议终裁通知。其中,行政复议申请分别为冉训申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告知书》(安监总告〔2013〕第5号)和崔勇申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告知书》(安监总告〔2013〕第38号)。行政复议终裁为2011年林鸣申请《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答复和复议有关的情况。 5.行政诉讼情况。2013年,总局没有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通知。 6.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总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3年,总局将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推动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的目标实现,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三个下降”(事故总量下降、重特大事故下降、思想主要相对指标下降),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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