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集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起草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从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四个环节构建全过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工作内容,理顺工作机制,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了信息公开的专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媒体监督作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促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也为政府及环保部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夯实基础。现就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mepyjzx@126.com)及传真(010-66556980)方式对以上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征求截至2014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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