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4]1579号 关于征求《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总结我国各类核燃料循环设施已有的工程经验,借鉴国外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监管的良好实践,逐步完善我国核燃料循环设施监管的法规规范体系,加强对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分类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分类原则与基本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12月19日前反馈我部。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吕丹 联系电话:(010)66556395 传 真:(010)6655639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防科工局 2中国地震局 3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5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6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7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8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9环境保护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0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1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2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13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 14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15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16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17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18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19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20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2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23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2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5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6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7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8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29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30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
路过 |
雷人 |
握手 |
鲜花 |
鸡蛋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