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至11月期间,江苏省宿迁市一家气体公司用71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卖给当地及周边多家医院。目前,该公司负责人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已被批捕,其妻郭某已被刑拘。(EHS.CN) 6月16日,江苏有媒体披露了该案。 不过,接近侦查此案的人士说,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却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境地:由于当初查处上述案件时,对涉嫌犯罪的相关过程缺乏固定证据,这为日后的案件的追责带来了难题。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北和安徽多家医院疑似进货 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简称红叶公司)是宿迁市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要经营工业氧气、医用氧气、乙炔气、氮气、氩气等气体。 今年2月,宿迁另一家气体公司负责人向宿迁市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称,红叶公司用工业区冒充医用氧,卖给医院。该局展开调查,后将该案移交给警方,公司总经理于某被抓。 红叶公司临时负责人时先生说,2月中旬,警方包围了红叶公司,将于某和13名工人带走,“公司总共有20多个员工,有些还没来上班,就没有被带走”。 据报道,工人汤某向警方交代称,由于医用氧价格高,公司就把部分医用氧的气罐放到工业氧的车间内充气,充满后再贴上医用氧标签,对外销售。 若此事为真,则波及范围相当广。 据媒体披露,红叶公司医用氧的客户涵盖宿迁市区和乡镇医院,以及周边的徐州睢宁、安徽等多地的多家医院。 从红叶公司一家气站员工处了解到,从他手上,就把红叶的“医用氧”拉给宿迁儿童医院、宿迁二院、钟吾医院、工人医院等市区医院,以及大兴镇医院、耿车镇医院等10多个乡镇医院。 “这些氧气瓶子上都有医用氧合格证,我也不知道(气)有没有问题,我只管运输”。该员工说。 宿迁工人医院有关员工承认,该医院的确从红叶公司购进过少量“医用氧”。由于医院并无相关检测设备,因此对于气体公司供应的“医用氧”的真伪和质量并不进行实际检测,而主要看对方提供的医用氧合格证。 宿迁工人医院的该人士称,去年他们医院从红叶公司购买了几十瓶医用氧,目前暂未接到患者不良反应的投诉。 该人士说,工业氧所含的杂质比较多,纯度相对来说不那么高,肺功能较弱的患者不能很好地过滤、吸收。 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面临“取证难” 为何要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简单说来,由于工业氧的成本低于医用氧,且两者在肉眼看来并无明显区别,若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牟利空间相当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了医用氧的强制国家标准,其浓度定为不低于99.5%,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杂质进行过滤。 而工业氧的浓度只需达到99.2%,主要是用于工业生产及产品加工的气体,质量要求相对低,可能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对人体有害的杂质。一旦病人吸入过量,容易发生呛咳、结痂等现象,引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的病症。 据接近办案机关的人士说,好在该案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没有发生因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而导致的伤亡案例。 不过,围绕该案的定性,争议却变得大了起来。 已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的弟弟说,红叶公司及其负责人之所以“出事”,是由于遭到了其竞争对手的“恶意举报”。郭某的弟弟说,红叶公司是宿迁市区中唯一一家具有医用氧供应资格的气体公司,这导致其他气体公司面临着很大的竞争压力,其他公司已吃不消,“就举报了”。 郭某的弟弟还表示,本案的物证不够明确,目前只有3个工人的证词和一份不太清晰的视频。 检方人士也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是71吨(工业氧涉嫌冒充医用氧),但检察机关能初步确认的远没有这么多,可能只有几吨,“这案子还在侦查,最终数额不好说。” “这个案子在物证上如果能更有力点就好了。比如,如果能找到当时由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充气的瓶子和当时的作案过程就好了,这样在证据上要更充足一些。”上述人士说。 宿迁市宿豫区警方说,该案还在侦查中,不便透露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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