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2016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工作思路: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持续抓好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冶金煤气等专项治理为重点,以加快法规标准制修订为支撑,以广泛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为保障,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继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修订工作。一是结合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及国际对标成果,加快《基本规范》修订工作,推动尽早以国标形式发布。二是修订烧结球团、焦化、铁合金等12项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三是待《基本规范》发布后,全面出台工贸行业的35项标准化评定标准,进一步提升评定标准水平,引导企业提高建设质量。 2.做好标准化样板地区创建。选取6个县级地区作为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样板地区,通过成立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加大宣贯培训、财政经费支持、专家团队现场辅导等方式,实现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面完成标准化自主创建,规模以下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发挥示范作用,为5年内全国各省(区、市)均有1个县级标准化建设样板地区树立标准。 3.及时跟踪全国标准化推进情况。一是开展标准化建设调研工作,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有先进做法。二是推动全国各省、市、县三级使用新版标准化信息系统,实时上报相关数据,为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完成标准化建设绩效报告,并完成绩效视频片的拍摄。 4.加大标准化培训力度。安全监管总局举办6期标准化一级企业培训班,培训范围包括复评及新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评审人员,计划培训900人,督促企业建立一套以标准化为基础的自主安全管理体系,强调企业一把手亲自抓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升标准化一级企业建设质量。 5.完成标准化示范企业验收工作。制定示范企业验收方案,组织专家对15家示范企业进行验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通过一家总结一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及评定标准要求,打造国内行业安全管理示范标杆企业。 6.宣传推广标准化建设成效。一是充分调动标准化一级企业积极性,企业自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亮点,通过总局网站标准化专栏、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发挥一级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对各地标准化建设工作有亮点的二、三级企业,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 7.严格达标企业质量。一是充分发挥协会作为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的作用,加大日常评审工作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评审单位业务交流,强化对评审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评审质量。二是组织协会抽查部分标准化一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自主安全管理,企业负责人亲自抓、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安全管理滑坡、标准化系统未能有效运行的企业,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撤销其一级企业等级。三是对发生死亡事故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化一级企业,撤销其一级企业等级,3年内不受理其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申请。四是对二、三级标准化企业开展抽查,了解创建质量,推动地方创建工作,提升创建质量。 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8.推动法规标准建设取得突破。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编制印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配套细化导则,进一步规范体系建设内容、程序和方法。 9.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印发试点方案,继续支持已有试点深化建设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培育新增试点5-6个,力争利用3年时间在每个省(区、市)培育1-2个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创建水平。 10.加强宣教培训和经验交流。总局举办一期面向全国的专题业务培训,推广试点经验,指导创建方法;召开一次试点地区座谈会,总结经验,交流做法,研究解决普遍性问题,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力争对每个试点地区进行一次调研指导。 11.完善标准规范,提高隐患排查质量。推动各试点地区修订完善企业绩效评估办法,共建共享行业标准,提升企业排查清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重大隐患的查报和整改。 12.优化信息系统,深化数据应用。结合总局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优化信息系统,推动各地与安全监管总局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简便实用、融合互通的信息化平台,推动隐患“大数据”应用模型研究。 三、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13.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突出整治重点,防范重特大事故。继续部署深化专项整治,突出作业场所作业人数、除尘系统、粉尘清扫等关键环节,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执法标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实效。重点抓好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整改,制定调度表格,推动各地做到一企一档,落实执法和整改措施,实施分类监管。二是组织抽查“会诊”,强化整改实效。重点在广东、浙江、山东、江苏等粉尘涉爆企业大省,选取典型行业,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企业,实行专家组抽查“会诊”、解剖示范。同时,举办粉尘防爆现场执法培训班,为每个省培训5-10名技术骨干,督促各地举一反三,提高技术支撑和执法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宣教培训和警示教育。编制一套《粉尘防爆宣教指南》,主要包括基础知识和防爆技术、标准体系解读与应用、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防范措施、现场执法检查案例分析、典型事故剖析等,规范各地宣教培训内容,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健全法规标准,强化技术支撑。组织制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加快推进《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发布实施。重点抓好《泄爆装置安全技术标准》《粉尘爆炸危险评估导则》《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制修订工作。 14.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一是做好2015年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总结。总结2015年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摸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研究解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以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继续推动各地区全面加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做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六到位”(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到位、作业审批到位、作业人员培训到位、警示标识设置到位、通风检测防护到位、应急措施到位),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对近5年有限空间较大事故发生起数最多的江苏、河北、河南和广东五省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地方安全监管部门重视并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常识宣传工作。一旦发生有限空间较大事故立即进行警示教育,利用央视新闻字幕、总局政府网站、工贸微信平台、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15.推动有关地区开展煤气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冶金煤气事故多发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5〕115号)要求,开展冶金煤气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检查开展“回头看”的省份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重点抽查企业煤气管道隔断装置是否有效,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冶金企业煤气防护站设置、煤气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煤气从业人员培训、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情况。 四、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16.做好立法准备工作。一是推动《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推动《炼钢安全规程》《炼铁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16个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强化工贸行业安全教训培训 17.开展基层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继续面向省市县三级,组织开展8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班,预计培训1120人,重点讲解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冶金煤气等专项治理有关法规标准、现场执法重点等,持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使其能够掌握专项治理重点,到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组织编制专项治理集中授课及企业现场诊断视频片,上传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供各地监管部门和企业使用,以扩大培训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工贸行业有关人员安全素质。 18.开展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培训。组织对300名省、市级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金属冶炼安全监管范围、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掌握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 六、加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19.加强金属冶炼安全监管。一是依据《金属冶炼目录》,组织各地对金属冶炼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金属冶炼企业台账。二是对河北、江苏、湖南、云南等金属冶炼安全监管重点省份和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安全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和地方、企业关于加强金属冶炼安全监管的建议。依据调研情况,制定出台加强金属冶炼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强化金属冶炼企业“三同时”和安全现状评价管理,编制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等。三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各地通过专项检查、企业交叉互检、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对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检维修作业、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较大的作业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并督促企业举一反三,自主对查出的同类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开展水泥企业生产安全典型事故解析。组织编制《水泥企业生产安全典型事故解析》,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归纳事故发生规律,为企业防范同类型事故发生提供借鉴。 21.加强企业危险因素辨识和防范能力。积极运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防范指导手册》成果,督促各地加强宣传,指导辖区内工贸企业充分运用《手册》,对企业所存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分级、管理,并落实责任,严格管控。 22.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应用务实研究。依托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分厂开展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应用实务研究,在《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试行)》基础上,探索完善预警指标,优化预警系统结构、数据采集技术,从而构建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支撑的预警系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8 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以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防控为重点,全力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高发势头。 一、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和政策措施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文的修改工作,配合推动出台《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管条例》。 2.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修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研究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研究。 3.梳理现有国家和行业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制定法规标准顶层设计方案与标准体系表,做好职业卫生标准整合精简、制修订和宣贯工作。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地方性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 4.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工作。指导各地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认真研究安排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化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 5. 认真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领域粉尘危害治理工作,利用两年时间,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的主要任务,以监督执法和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6.巩固石棉采选、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等行业领域的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在安全监管总局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中分别增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相关内容,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7.在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典型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一县(市、区)两企”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8.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等技术创新研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三、开拓创新,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效能 9.研究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10.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执法试点研究,探索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能力。 11.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促进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资质认可工作,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 12.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督促指导,明确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方式,统一执法文书。 四、多措并举,着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3.深入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提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水平。选择中央企业和部分地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典型企业进行推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4.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企业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5.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中央企业带头执行“三同时”制度。 16.探索推进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载体和运行模式,努力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卫生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 五、夯实基础,进一步增强职业卫生监管保障能力 17.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抽样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危害岗位、作业场所以及接害人数、行业分布等基础数据,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依据。 18.加快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将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系统,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加快应用。 19.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重点行业加强支撑机构建设,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20.强化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治科研体系建设,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科学支撑需求分析与对策建议和职业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 六、协调配合,凝聚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21.积极推动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职业健康体检率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责任考核体系,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 2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摸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状,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布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 23.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科研机构、群众团体、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运用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水平。 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教培训和文化建设 25. 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5周年为契机,继续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及“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的作用,宣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的文化氛围。 26.指导和规范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实施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业资格制度,推动高等院校设立职业卫生工程专业,尽快形成“高校培养专业化、企业管理资格化、技术服务社会化”的人才建设格局。 八、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28.按照职责任务与人员编制相适应的原则,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力量,特别是县(区)、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基层的执法力量。加强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检查装备和防护用品。 29.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以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专业知识以及执法实务为重点,用3年时间对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提升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附件9 2016年人事宣教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人事宣教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为安全发展大局服务、为干部职工成长成才服务的工作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从严从实,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人才保证和舆论支持。 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总局党组和总局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在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会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视频会议集中动员部署,采取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党课辅导和以考促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必读书目和必读文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和五大发展理念培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推动学做互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选好配强领导班子 2.在总局党组坚强领导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改进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完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办法。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近距离有原则地多接触了解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坚持按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坚持老中青相结合梯次配备领导班子,着力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盘活整个干部资源。开展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研究,更加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切实加强煤矿监察分局领导班子建设。 三、全面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 3.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条例,抓好 “一校四院”调训和司局级干部自主选学工作。强化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建设,采取网络教学、集中调训、分级培训等方式,三年内对市县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轮训一遍。研究制定加快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证分级分专业考试制度。分行业类别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举办专题视频讲座。抓好执法练兵,分级开展执法资格培训。做好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弘扬正气。 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4.深入贯彻总局党组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干部管理等15项制度规定。积极推进以工作纪实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动议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 5.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加大查核、函询、比对和处理力度,研究制定抽查核实处理工作试行办法。用好巡视、考核、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工作成果,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完善选人用人举报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选人用人问责力度,完善“带病提拔”倒查机制。深入做好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专项整治工作。做好迎接中央巡视监督相关工作。 五、着力加快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6.依法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积极稳妥做好注安师执业资格认定审批项目取消后续相关工作。出台注安师专业分类管理办法,修订注安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创建注安师事务所和全国、省级注安师协会,建立注安师服务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自律管理机制。继续实施安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省部共建院校工作机制,跟踪监测安全行业人才需求,推动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组织开展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选拔推荐。认真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六、大力实施安全培训工程 7.推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加快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培训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大学,分行业分模块分对象建立网络课程体系,积极推动各省(区、市)建立省级安全生产网络大学分院,构建随时随地按需学习安全知识的平台和机制。积极推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继续加强考试体系建设,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取证,突出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点建设、考试管理队伍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推动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安全培训执法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培训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推动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 七、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8.进一步把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组织新闻媒体分专题对讲话精神进行深度宣传解读,在全社会凝聚坚守安全红线、推动安全发展的共识。研究起草并报请由中宣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安全发展观念、形势任务、措施成效、依法治理、知识技能和安全事故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良好氛围。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这项长期基础性工作。 9.加强宣教阵地建设,推动年内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广播电视台、机关报和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全面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完善与主流媒体定期沟通策划机制。讲好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故事。加强总局“双微”平台建设和宣教数据库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安全生产报社等总局宣教支撑单位作用。加强公众安全知识教育,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10.编制完成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集中宣传活动。研究起草落实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意见。 八、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1.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抓好各类文件的审核、发布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受理、答复工作。积极推进总局政府网站后台硬件设备的更新、网站系统平台升级和网站前台页面改版工作。继续提升总局政府网站网络可视度,大力提高网站网络影响力。研究出台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实施细则,落实信息发布、宣传、解读“三同时”机制及群众意见建议回复机制。加强执法信息公开,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和企业公开,推进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和目录通过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强事故信息公开,推动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网站群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网站技术标准和基本规范。推动与几大门户网站建立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共享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影响力。强化网络舆情监控与分析,持续跟踪信息发布后的社会反映,准确研判舆情,分类有效回应。 九、扎实抓好事业单位管理和调配劳资工作 12.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研究制定总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的聘用管理,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解决好人才断层、招不到人等问题。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稳妥推进行业协会脱钩试点工作。 13.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京外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协调推进工作。抓好规范津贴补贴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完成军转干部接收和京外调干计划协调工作。 十、加强人事宣教部门自身建设 14.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带头,带头读原著、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引导干部党员增强党章意识和看齐意识,立足岗位作贡献。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强化廉洁自律。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带头学习贯彻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到人。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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