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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CN法规解读:制造业通用EHS法律法规更新 (2024年10月~12月)第二章

2025-3-12 00:0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97 | 评论: 0 | 来自: ehs.cn
摘要:四、本期颁布制造业通用的部分法律法规解读,安全生产1、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 ...
四、本期颁布制造业通用的部分法律法规解读


安全生产

1、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
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GB 12158-2024)
4、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6、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

1、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4、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6、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7、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
8、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试行办法


节能管理

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职业健康

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2、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一、安全生产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4-12-27

2024-12-27

中国气象局安委会办公室

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易燃易爆场所等雷电高风险场所应对照标准做好雷电安全防护。

隐患判定标准

二、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未将防雷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规定)的。

  (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

  (三)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四)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中弄虚作假的。

  (五)未按国家有关标准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失效的。

  (六)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的。

  (七)委托低于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其进行定期检测的。

对照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企业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4-11-28

2024-12-0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5067-2024)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适用范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对使用过程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

   a)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

   b) 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c)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全文了解,对照准则判定企业使用过程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4-12-31

2026-01-0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GB 12158-2024)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适用范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为防止静电放电引发燃烧和爆炸所应采取的静电防护通用要求,静电管理措施,静电危险场所要求,固态、液态、气态和粉态物料的静电防护措施,人体静电防护措施及静电事故的分析和确定。

  本文件适用于静电危险场所的设计和管理。

  注:其他静电危害(如静电电击)的防护可参考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火炸药、电火工品、烟花爆竹的静电危害防范。

全文了解,根据标准要求落实静电危险场所防护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发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2024-12-03

2024-12-03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内 容

关键内容

影响

预案编制要求

第十四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紧密结合实际,在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风险评估主要是识别突发事件风险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次生衍生灾害事件,评估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
  资源调查主要是全面调查本地区、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可用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场所和通过改造可以利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重要基础设施容灾保障及备用状况,以及可以通过潜力转换提供应急资源的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必要时,也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对本地区相关单位和居民所掌握的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
  案例分析主要是对典型突发事件的发生演化规律、造成的后果和处置救援等情况进行复盘研究,必要时构建突发事件情景,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应对流程、职责任务和应对措施,为制定应急预案提供参考借鉴。

编制应急预案,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和案例分析。

预案编制要求

第二十条 单位应急预案(方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主要任务、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转移、应急资源调用等内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安全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实际简化应急预案(方案)要素和内容。

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等关键内容,确保应对措施具体可行。

预案编制要求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在应急预案(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根据需要征求相关人员意见。

预案审批要求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方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

企业应急预案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

预案发布与备案

第三十三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将应急预案正式印发文本(含电子文本)及编制说明,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五)中央企业集团所属单位、权属企业,以及市属企业的总体应急预案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抄送企业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专项应急预案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抄送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需按照管理权限,将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并抄送相关单位。

预案发布与备案

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方案)应在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其他单位和地区公开。

应急预案发布20日内需向可能受影响组织公开。

预案实施与演练

第三十六条 应急预案发布后,编制单位应做好组织实施和解读工作,并跟踪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了解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企业应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做好解读工作,跟踪落实情况。

预案实施与演练

第四十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人员、装备、设施等开展演练,并通过演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市、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应急预案演练可以桌面演练或实战演练形式开展。

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定期开展演练,发现问题及时修订预案。

预案实施与演练

第四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加强演练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加强演练评估,确保应急预案的适用性。

预案评估与修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应对实际、应急演练以及应急预案评估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修订的其他情况。

企业应在法律变化、风险变化、资源变化等情况下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预案评估与修订

第四十五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程序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及时备案。仅涉及资源目录、通讯录等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企业修订应急预案时,涉及重要内容的需按程序进行并备案,其他内容可适当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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