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过关企业频发污染事故 环评须回归独立公正
环评过关的企业污染事故频发;民间环保组织对环评报告质疑声不断;公众将环评机构、环保部门告上法庭……本该为保护环境严格把关的环评制度却不断遭遇着信任缺失的危机。相关专家呼吁,应通过公开环评过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办法净化环评的环境,让环评真正回归独立与公正。
环评遭遇信任危机 2010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废水渗漏事故,约9100立方米的含铜酸水外渗引发汀江流域污染,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就达378万斤。事件发生后,公众在声讨企业的同时,也在质疑如此污染企业的环评报告究竟是怎么出炉的。 去年底今年初,安徽怀宁高河镇发生了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经查,此次事件是由安庆博瑞电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县有关部门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环评单位造假等因素所致。怀宁县公安局对常州绿岛有限公司环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记者采访了解到,作为政府控制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实阻止了不少污染项目的上马,但随着一些污染事故及相关环评造假事件的发生,这一制度也正遭遇着越来越严重的信任危机。 “环评不透明是引发公众质疑的关键原因之一,”为环保事业奔走多年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环评是一个纯粹技术的过程,缺乏公众的参与,整个流程都处于不透明的状态,最终形成的环评报告也不对社会公开。多年来,尽管相关专家和环保组织一直在呼吁公布环评报告,但进展并不顺利。2005年出炉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公布环评报告书的简本,与以往相比的确有了进步。可问题是,很多简本都太过形式化,别说普通公众,即使业内人士也很难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环评行业跟不上市场发展,环评单位参差不齐也使得环评缺乏公信力。据调查,目前环评行业主要由设计院所、环保系统人员以及民营公司三部分构成。市场上民营环评机构所占比例逐渐增多,其他的都是环保局的二级机构或者设计院等下属的机构。 截至去年9月,全国共有1091家具备环评资质的机构,9000多名获得执业资格的环评工程师。而当年全国需要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却有30多万个。 曾任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委书记的侯宜中表示,目前环评市场作为卖方市场,具备资质的“合法”工程师供应远远跟不上各种新建、扩建的项目数量需求。有的环评机构,一个月可以做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环评报告;有的干脆瞎编,内容弄虚作假,速度快的一两天就能交货,甚至出现了报告封面和内容牛头不对马嘴的情况。在业内,环评报告甚至有了“速成报告”之称。“这样的环评报告既挡不住污染项目的步伐,更无法赢得公众的信任。”侯宜中说。 环境保护部去年6月发布的《关于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抽查情况的通报》也是很好的例证。《通报》显示,75家被抽查的环评机构,30家出现了质量和管理问题,比例高达四成。 压力和利益的双重“胁迫” 西部一个著名风景区水电项目环评评审时,专家们都被关到当地一家宾馆,美其名曰叫“封闭评审”。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告诫评审专家,这个项目一定要通过,否则就是站在政府的对立面。在这样的形势下,专家只能“就范”签字。“这是一个高龄的老专家含着眼泪给我讲述的真实事情,”马军说,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高压下,环评报告丧失了公正性,沦为政府审批项目的“佐证”,甚至是“帮凶”。 记者采访了解到,编制环评报告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接受专家审核和环保部门的审批。然而,看似严格的“三重把关”的严密流程,在一些地方却完全由政府部门“把持”着。 不仅如此,我国不少环评编制单位还往往与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据了解,目前有相当数量的环评机构挂靠政府部门。这就会导致地方主管部门审批把关不严格,而且很容易受到当地政府的影响。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环评专家表示,表面上看,专家属于第三方,无关乎双方利益,公正可信。但问题是,选择什么样的专家参与评审却是门很大的学问。在业内,正常情况下,专家都是能保持独立性的。可一旦涉及一些敏感的项目,或者说是地方政府势在必行的项目,平时个性比较强或者“不听话”的专家就不会被邀请参加评审。 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也有很多的尴尬。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不止一次听到环保部门的抱怨。安徽阜阳某县的一位环保局长向记者表示,虽然近年来环保部门的声音响亮了许多,但环保部门隶属地方政府,钱和帽子始终捏在相关地方领导的手中,因此审批项目时的独立性肯定要受到影响。 利益的驱使极大地动摇着环评的公正性。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专家朱才玲说:“利益是环评造假的元凶。谁给钱替谁做,只要有利益驱动,环评行业的乱象就难以根除。” 如朱才玲所说,环评行业是一个正在崛起的“朝阳产业”,利润相当丰厚。一个大的环评项目,动辄几百万元。相关机构为了接到环评业务绞尽脑汁,迎合出资人。只要付款单位满意了,环评报告怎么写都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评工程师介绍,从事这个行业,最大的感触是委托单位评价一份环评报告好不好,并不在于报告是否详细和规范,而是看是否将项目描述得能拿到批复。特别是一些需要申请国家资金的项目,项目单位更是直接表示,只需要保证单位名称和申请资金不搞错就可以了。 侯宜中举例说,扬州化工园中的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之所以会出问题,就是企业、环评单位和环保部门共同放松造成的。尤其是扬州环保局下属的扬州环科所本没有能力和资质做化工项目的环评,但其为了利益,拼命争抢这个业务;由于一些特殊的关系,他还能帮助建设单位过关,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但最终导致了污染问题的出现。 让环评回归公正 作为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影响评价一直被很多关心公共环保事业的人士所看好。马军表示,环评属于事前监督,以预防为主进行控制,是一种科学的保护环境办法。虽然对我国环评的诟病不少,但不可否认的是,环评制度对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因而,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环评存在诸多问题而否定这一制度本身,而是要以积极的态度让环评真正回归独立与公正。 首先要做到环评过程的公开。据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环评引入了公众参与和“同行评议”的体制。一个项目的环境评价,既要有相关专家的参与,也要有与该项目相关的公众参与,每个项目都要召开至少一个以上的听证会,以达到利益的平衡。与此同时,项目的环评报告书除商业涉密处外全面对社会公开,以方便公众及业内人士进行监督。相关专家建议,我国可学习西方国家的相关做法,让环评全部过程处于公众的视力范围内。 2008年年底,金沙江中游阿海水电站的环评会议史无前例地邀请了两名非政府组织成员参与,马军为其中之一。这在当时被环保界视为“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大型工程公众参与最为规范的一个样本。马军表示,其实公开并不难,关键看我们的政府和相关企业有没有这样的勇气。 让环评机构和评审专家真正成为独立的第三方也很重要。侯宜中表示,就目前而言,除了极少数私营企业具备环评资质,绝大多数环评机构是事业单位,隶属于地方环保系统或科研院所。其中,以地方环保系统下属的环科院所从事环评工作居多。要想环评客观,必须推进环评编制机构与审批部门的脱钩,按照法律规定建设真正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环评机构,并切实加强对环评机构违反环评法的责任追究制度。 马军推崇将环评机构完全推向市场。他表示,最理想的模式是,环保部门作为真正的裁判员,环评企业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双方各司其职,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对项目上马一同做出客观公正的把关。 “评审专家的选取一定要做到客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副处长成杰表示,当前迫在眉睫的是,要清理规范各级专家库,明确参与环评项目专家的准入门槛和责任制度,建立规范统一的专家库,保证环评审批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责任追究制度必不可少。”朱才玲认为,环评造假问题屡禁不绝,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一起污染事件、环评造假事件暴露后,应该有溯源机制:环评报告出于哪个机构?哪些专家参与评审?是谁审批了项目……诸如此类的责任人,都要一并追究。如能做到这样,相关人员在做出决定时就得仔细掂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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