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部署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并召开中央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切实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并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制定应对方案、措施。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汛前和汛期隐患排查治理。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企业、海上石油作业、铁路、建筑施工等领域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组织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活动。 三、增强汛期事故防范能力。对重要装置、设备、设施和关键部位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指导企业利用现代监控技术,对重点部位和重大隐患实行重点监控。 四是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间的工作联系,健全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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