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额外性论证 额外性是指该项目所带来的减排效益是额外的,即要论证存在某些障碍使该项目本身不会成为基准线情景。 根据方法学ACM0013(第2版)中的基准线方法学论述,采用“额外性论证评价工具(第5.2版)”规定的步骤对本项目进行额外性论证。投资比较分析结果显示本项目(超超临界发电技术)的发电成本高于其他燃煤发电技术,这就说明,本项目在财务上不是最具有吸引力的,不可能成为基准线情景,因此本项目具有财务上的额外性。在“普及性分析”中,国内的已建或在建的超超临界发电项目均申请CDM的支持,该技术在中国不具有普遍性。因此,本项目具有额外性。 5.3 基准线排放因子确定 通过比较基准线情景(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排放因子(CO2排放量0.9508U(MW·h))和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2008年6月2日公布的“2008中国低碳技术化石燃料并网发电项目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CO2排放量0.8792U(MW·h))”,确定两者中较小值为本项目最终的基准线排放因子,CO2排放因子为0.8792U(MW·h)。 5.4 减排量计算 项目减排量二基准线排放因子X项目的上网电量-项目产生的C02排放量。本项目2台机组按设计煤耗值计算年产生C02减排量约63.2万t。 5.5 监测参数 为保证本项目能够取得真实的、可测量的和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在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严格监测以下参数:净上网电量、耗煤量、燃煤低位发热值。 5.6 风险 CDM项目开发风险主要存在于项目实际运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的减排量,另外还会在投资银行机构破产、合同约定、买家信誉、语言障碍、汇率波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5.7 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并通过DOE公示阶段,进入下一阶段的程序。 6 建议 燃煤发电厂提高能效项目是我国目前开展CDM的重点领域之一,应利用CDM这一有利机制,通过与发达国家进行项目级合作,在对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作贡献的同时,对我国燃煤发电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燃煤发电温室气体的减排,推进我国CDM项目开发,建议: (1)各大电力集团公司在统一组织下,开发新的方法学,尽可能挖掘燃煤发电CDM方面的潜力。 (2)电力部门应加强对煤电行业CDM宣传和能力建设,使电厂决策层加深对燃煤发电行业CDM的理解。 (3)各大电力集团公司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有序组织实施相关CDM项目,应根据煤电、水电、风电等不同性质的项目,培养出电力系统中煤电CDM项目开发的国内权威机构。 (4)建立完整的CDM管理机制,分类别建立CDM项目开发资质系统(如: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等),建立相应人才考核制度。 (5)加强电力环保方面的国际双边/多边合作。目前,国内煤电CDM项目引进的主要是资金而非技术,推进CDM项目应从长远利益考虑,引进发达国家的煤电技术,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6)应加强对碳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建议建立国家级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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