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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时评:责任感与执法权孰轻孰重?

2011-10-27 09:04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572 | 评论: 0 | 来自: 人民网
摘要:媒体没有执法权,却通过自己的努力,促使当地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取缔了这个黑作坊。这一结果说明什么?说明解决类似问题,首先需要的不是执法权,而是责任感。 ...
  一个地沟油黑作坊,居然在江苏的某个省级康居示范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藏身两年多,最近因当地媒体关注,它才被查处。和各地经常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相比,此事确实不大,但很有典型性。

  典型性体现在基层群众的投诉经常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据报道,黑作坊经常焚烧一些塑料袋、塑料瓶等生活垃圾,散发刺鼻难闻的味道,附近居民苦不堪言。村民向政府部门反映多次都没什么结果,无奈之下向媒体求助。记者深入了解情况,询问当地镇政府环保科和“110”,工作人员均称“没有执法权,不好单独行动”。

  显然,这个黑作坊的问题一直没人管。为什么没人管?原因可能是上述部门确实没有执法权。照此看来,这些部门倒是没有滥用权力,在严格依法办事。然而,如此答复能让老百姓服气吗?

  政府的职能部门都没有执法权,媒体更谈不上什么执法权了。面对问题,不能总拿执法权说事。媒体没有执法权,却通过自己的努力,促使当地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取缔了这个黑作坊。这一结果说明什么?说明解决类似问题,首先需要的不是执法权,而是责任感。

  一个黑作坊立在那里,明摆着的问题是臭气熏人,隐含的问题可能还有无照生产、非法经营、涉嫌生产危险有害物品等等,环保、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去现场看了吗?以“没有执法权”敷衍了事,怎么也不能说是有责任感。缺乏责任感,自然不会重视群众投诉,“没有执法权”也就成了不作为的理由。

  毋庸讳言,群众的一些投诉存在以偏概全、夸大事实的情况,但接到投诉,决不能不作调查了解,三言两语就把群众给打发了。失实的投诉另当别论,真实的投诉岂能不认真对待?认真的前提是树立为民解难的责任感。有此责任感,即使没有执法权,也能够想方设法解决问题。

  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是县、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如果群众的声音得不到积极回应,问题被推来推去,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必然激化矛盾,诱发不安定因素。当前,环境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这方面的群众投诉越来越多。群众反映的问题,既有范围较大、危害较重的问题,也有涉及某村某人生产生活的具体案例。面对问题,不能抓大放小,应该大小都抓,因为小问题很容易酿成大危害。

  说大问题解决起来难,人们都能理解,说一个小作坊的问题解决起来难,人们就要质疑。事实证明,现实当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许多问题,真正解决起来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是有没有担当,动不动真格。这类问题迟迟不解决,“不为也,非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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