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同时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请将此通知转发至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省局监管二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军,0311—8780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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