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海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办法

上海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办法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14-07-07生效日期:2014-07-07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2014年3月1日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应当将超比例调整用工方案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上海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办法》及《上海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备案申请表》可以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劳动关系专栏进行查询和下载。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可以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便民服务—电子地图—区县网点专栏进行查询。对属于备案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手续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特此通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

上海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办法

  一、备案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10月31日。

  二、备案范围

  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施行(2014年3月1日)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

  三、备案管辖

  属于备案范围的用工单位应当向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机关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备案申请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

  四、备案手续

  用工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备案申请表》(附后);

  (二)调整用工方案。

  五、调整用工方案内容

  调整用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针对《暂行规定》施行(2014年3月1日)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规定比例的各项调整措施;

  (二)按照《暂行规定》要求,2年内调整降低比例的时间进度安排;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上海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备案申请表

  附件: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