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统一规范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文书内容和格式,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1号令)和《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安健〔2014〕15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文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
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书
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通知书
5.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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