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关于取消安全主任职业资格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049号)要求,从8月2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初级、中级和高级安全主任资格认定。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关于取消安全主任职业资格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049号)要求,从8月2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初级、中级和高级安全主任资格认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