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修订内容的公告

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修订内容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69号

颁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海关总署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固体废弃物类

颁布日期:2015-11-13生效日期:2015-11-13

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修订内容的公告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自动许可进口”修改为“非限制进口”;同时,删去第三款中的“进口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改内容,现将涉及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原“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修改为“非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

  二、环境保护部停止受理和审批原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已发放的原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进口列入非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的单位,无需向环境保护部申领相关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三、进口列入非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经检验检疫,不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得进口。

  四、海关部门无需验核非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年11月13日

同地区相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题库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苏州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