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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强化高温汛期防控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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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渝安委〔2016〕4号 ​

颁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6-05-12生效日期:2016-05-12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16〕1号)和4月8日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要求,强化高温汛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下降61%,实现了重特大事故防控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尽管此前多次集中开展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对象底数不清、风险隐患心中无底,“不知道”的问题突出;二是不少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不深不细不彻底,风险隐患和安全事故“想不到”的问题突出;三是部分行业部门执法不严、督促不力,企业消除隐患、防控事故“做不到”的问题突出。

  据气象形势分析,进入高温汛期,雷电、暴雨、高温极端天气增多,加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预测我市汛期洪涝形势将异常严峻,中央气象台已发布预警,最近一些南方省份出现大面积强降雨,今年的气候异常状况更不同于往年,交通、危化、消防、建设、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增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疲劳侥幸思想,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事故风险,严格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完成。

  二、扎实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做到“两坚持、两坚定”:坚持全年安全生产“153”工作思路不变,坚定防控重特大事故目标;坚持安全标准化和专项整治两个重点不变,坚定强化责任、严格执法推动大排查大整治。

  (一)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彻底摸清底数。

  区县政府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实施、基层协助、双向归类”的要求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一是基本情况摸底。分行业领域全面掌握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建设项目、道路、铁路、轨道、水上、港口码头、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消防、公园等游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地质灾害、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医院、社会养(敬)老机构、福利机构、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水利设施、各类商(市)场(含人力资源交流市场)、公共场所和城镇管线、居民小区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二是安全风险分析。对本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彻底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公共领域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内、外事故风险隐患。完成排查后,从行业的角度,将基本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逐级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归总;从属地角度,逐级向区县政府归总,从而实现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墙上有“地图”,桌上有台账。

  企业要建立“对照标准、周期轮回、诊断检查、逐级上报”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将风险隐患排查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标准逐一开展设备、工艺、操作、场所和人群等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要按照全员责任制的要求,将排查责任落实到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一线班组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坚持周期轮回排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的甄别,并登记入册、建立台帐、公示上墙,重大隐患要逐级报告。

  (二)继续深入开展大整治,坚决消除隐患。

  区县政府要按照“制定对策、责任落地”的要求,切实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施管控和整治。要加强对风险隐患管控和整治工作的统筹,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牵头或督促制定风险隐患防控治理方案,坚持“一患一策、一企一策”,对症施治。要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责任机制,分解任务、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加强检查督查,倒逼强推整改销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强化事故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的责任意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建立,切实按照资金、人员、措施、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加强风险管控,严格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三)抓关键严执法严督查,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抓住关键。各级各部门要针对高温汛期的季节性特点,突出风险隐患较多的行业领域企业,抓住关键、突破薄弱、补齐短板。二是严格执法。要认真执行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检查督查。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督查组,以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督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部门和乡镇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市政府安委会将派出6个督查组,对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各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

  三、有关工作要求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5月底前,制定下发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基本情况、风险隐患统计报表等工作规范,加强对区县(自治县)的指导;6月底前,将本行业领域汇总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务实开展,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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