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韶关市仁化县狮井石灰销售部“3·4”、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二期工业园污水处理站“4·6”两起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充分暴露了我省一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企业有章不循违章作业,防治职业危害法制意识薄弱;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企业部分职工有限空间作业危害意识缺失、防范能力弱,作业未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四是企业安全培训不全面、针对性不强,职工缺乏对危险性作业的认知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遇紧急情况容易忙乱应对、盲目施救导致危害扩大。同时,也反映基层监管部门对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存在薄弱环节。当前已进入冬春季节,企业检修维修作业频繁,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职业性化学中毒防范,切实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职业性化学中毒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化学物质使用、运输、存储或处置不当,引起的人员中毒、化学物燃烧、爆炸等,是职业性化学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大多数的中毒死亡主要是窒息性气体中毒引发,企业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和缺乏防护设备引起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化学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空间实施作业的活动。目前,我省冶金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有3419多家,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有关地方职业中毒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举一反三,剖析同类事故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避免有限空间职业性化学中毒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各地要采取可行措施,督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一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及《作业场所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开展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自查自报工作,并由企业抓好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以及监控和治理工作。二要以全省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为契机,落实台帐实时更新管理。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省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监管四〔2016〕3号)等要求,以此次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基础管理台账。各地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粤安监管二〔2016〕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按时按质填写报送《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及《2016年各地区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有计划、有目的实行分类、分级指导,督促本区域对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加强安全检查,堵塞管理漏洞。同时,依法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各地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作业前要进行危害辨识;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进行;严禁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根据作业场所情况确定作业轮换时间。同时,要抽查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尤其是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达到立案查处条件的,应当依法给予立案查处,及时抓好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三是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基础管理台账的核查。要举一反三,督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执法,深查类似企业是否存在相同或其它隐患问题,进一步推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督促县(区)安全监管局、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严格按照国家总局59号、68号令的要求,认真核查台账的准确情况,做到“一企一档”,不误报、不漏报,确保底数清楚、正确。四要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危险性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燃爆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