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深入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和转型升级,我部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涉及甘肃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关于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甘肃省部分条款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甘肃省部分的条款停止执行。
附件:关于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甘肃省部分条款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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