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南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南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4年5月12日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发〔2004〕14号)中的《济南市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和《济南市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3个预案的通知
济南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济南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济南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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