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均应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前,按照《天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二、申请企业可在天津建设网下载《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三、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考评申请受理地点设在天津市建交中心二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窗口。
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23617000
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二楼大厅
四、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表。
2.企业自评报告。
3.企业近三年内承建项目的台账及相应的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经我委组织评定后,自接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发放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
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窗口退回申请企业,由企业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
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通过天津建设网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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