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各执法处室、执法总队:
《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已经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孙晓明;联系电话:280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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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已经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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