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狠抓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灾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防麻痹松懈思想,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城乡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加之受复杂宏观经济形势和各地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深入研判岁末年初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切实把重大风险搞清弄准,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防范管控工作方案。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各类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要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全面开展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深化防火灾、防窒息专项治理,严防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节日期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确保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冬季防护措施执行到位。要强化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后果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落实管道企业日常巡护措施,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结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要严格节日期间停产停工的高危企业安全监管,严把煤矿、化工、烟花爆竹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针对岁末年初和节日特点,严控重大公共安全风险。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及轨道车辆、游轮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码头、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要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车辆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行安全。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同时,要强化民航、铁路、地铁、渔业船舶、水电气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风险管控,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四、强化综合措施,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今年入冬后寒潮影响范围广、强度大,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影响我国的冷空气仍较为频繁,冬春季一些地方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升高,一些地区地震活动较为频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严峻考验。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要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凌汛、海冰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加强巡查防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队伍、物资、装备和避难场所等准备到位,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灾害。要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趋势研判,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严防次生灾害。要完善瞭望监测、卫星监测、地面巡护、飞机巡护等立体化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体系,加大对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健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机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五、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前置救援力量,现场布点、严盯死守,细化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力量,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全面检测维护救援技术装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冲锋在前、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要利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运用字幕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六、坚持严实作风,以强烈的政治自觉狠抓落实。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强化跟踪督办,敢于动真碰硬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会议一开了之、通知一发了之,严防督而不办、约谈无果,真正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要统筹安排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并严格控制规模,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凌汛防御、低温雨雪冰冻防范、森林草原防火以及应急救援等专项检查也要统筹开展。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运用查封、扣押、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既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又要敢于当“铁面包公”,严抓严管,曝光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