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对编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等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
2018年4月11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