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安监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 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8〕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当前至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领域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专项督查检查。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 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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