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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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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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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应急〔2019〕5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通用安全类

颁布日期:2019-02-15生效日期:2019-02-15

各区应急管理局:

  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教育培训及隐患排查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全国工贸企业2018年度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应急管理部通报精神

  应急管理部在通报中充分肯定了各地区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重点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无知无畏盲目施救现象仍然突出;二是部分地区执法检查宽松软,执法检查零处罚。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深化工作成效;二是执法推动责任落实,严抓严管遏制事故发生;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守法意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通报精神,认真学习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对标主要问题,确保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企业特点,制定2019年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发生。方案内容应包括:一是明确排查重点,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重点排查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有色、纺织、烟草、机械行业企业,督促企业全部落实“有限空间作业7个方面要求”;二是明确检查重点,市内六区要继续以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酒店、商超为重点,其他地区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造纸、酱腌菜生产、冶金、建材、轻工等企业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多渠道拓宽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水平,下大力气提升有关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积极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引导、支持、鼓励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专项作业证;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电视等媒体资源,制作一些易于传播、接受的新媒体素材和宣教材料,进一步拓宽宣教渠道和提升宣教质量;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纳入到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全面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水平。

  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一是要巩固和提升已完成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工贸企业“回头看”工作成效,进一步更新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账。二是严格按照《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开展执法检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又反弹的企业,要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或不采取措施的要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对有色、纺织、烟草、机械行业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进行逐项核查,确保以上企业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

  请各区按照通知要求于2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实施方案》;6月30日前报送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2019年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1);11月30日前报送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全年工作总结、《2019年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监管台账》(附件3)。如上报送材料均包括电子版及盖章件照片。

  附件:1. 2019年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2.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排查情况汇总表

  3.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监管台账

  附件

  2019年2月15日

  (联系人:张建强;联系电话:28208790

  电子邮箱:zhangjianqiang@yjgl.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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