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2-27生效日期:2019-02-27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2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李国
  2019年2月27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现决定对《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6部省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

  一、对《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双方应当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权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和租赁合同等文件,到市、县负责房地产交易的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对《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申请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一)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审查)意见书;

  “(三)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及主要附图、附表、附件。

  “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资料外,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还应当同时提交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同时提交自然资源部或者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准文件。”

  (二)将第三条、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中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对《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其他材料。”

  四、对《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六条第二款。

  (二)删去第七条第二款。

  (三)删去第九条。

  五、对《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六、对《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已列入行政许可机关、政务服务机构公示栏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不良信用记录的,移出公示栏:

  “(一)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经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查证属实的。”

  此外,对相关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同地区相关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线上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防范工贸行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三十条硬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便利化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的通知(已废止)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