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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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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同政发〔2019〕1号

颁布部门:大同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3-15生效日期:2019-03-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及省、市经济工作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底线,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巩固发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态势,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就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全部落实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构建权责明晰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调整明确部门监管和分级属地监管职责,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能以副代正、以下替上,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巡查,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深化专项整治。

  煤矿。持续推动煤矿主体责任落实,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提升工作。持续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严格落实规划区“先抽后建”、准备区“先抽后掘”、生产区“先抽后采”措施。继续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非煤矿山。做好采空区治理“回头看”工作,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建设,大力推广尾矿库湿排改干排放尾,年内完成省应急管理厅下达的改造任务。

  危险化学品。继续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如期完成;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专项指导服务企业工作。

  道路交通。推进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对桥梁防撞护栏进行排查加固;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70%;继续开展“货车靠右行”、“大车贴壁进洞”“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专项整治。

  治超工作。坚持政府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属地管理权限,抓好治超工作。

  建筑施工。把防塌坍、防坠落作为重点,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等作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等问题。

  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作为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继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督促养老机构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三)推进依法治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建立执法工作联网直报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采取聘请专家授课、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剖析执法案例等方式方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要实施分类监管,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基础条件一般的,实行计划检查、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条件差、问题多、风险高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作为重点,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实行考试考核式执法检查,促进从业人员提升能力素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反“三违”活动。尤其是对煤矿超能力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组织应急、能源、煤监、税务、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近3年来发生的较大以上典型事故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四)抓好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安委办通知要求,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800米、单班下井人数多等6类高风险煤矿进行安全“体检”,提出关闭、停产、限产或限人的处置意见。

  (五)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源头管控,高危项目审批严格执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完善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要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企业要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加强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部构建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六)深化改革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所承担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对标对表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总量的80%。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和评价细则,开展对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指导平城区、云冈区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在工业园区、商贸服务、中小微企业全面实施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解决企业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在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功能,提升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七)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优化组织结构,统筹应急资源,整合应急力量,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调整指挥机构,划分部门事权,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八)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的职责分工,尽快制定修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和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同时编制方便实用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手册,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九)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物资装备、内部结构做出详细摸底,科学合理优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做到一专多能。优化专业队伍布局,积极推进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十)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技术比武,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参加全国技能竞赛,针对煤矿、道路交通、危化品、水库、尾矿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演练,针对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年内至少组织一次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观摩活动,检验指挥系统的高效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协同性,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及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逐步建立具备应急值守自动报警、应急资源辅助查询、应急管理信息传输、视频音频现场联线、灾情统一发布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和部门会商研判制度,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十二)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建立完善信息库。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生产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实用性强的救援装备,重点配备救援和通信指挥车辆以及侦测搜寻机器人、无人机、救援防护等装备器材。

  (十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岗位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大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夜查、检查力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四)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规划,明确分工,抓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应急救援中心等九项重点工程建设。按照《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编制《大同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创建申报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个“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十五)抓好自然灾害排查评估和应对工作。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市内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做好灾害治理和应对工作,对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单位,要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受到威胁的人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政府报告。

  (十六)加强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建立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等防灾减灾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按照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林火远程监控点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率。

  (十七)做好突发自然灾害保障工作。健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灾害救助体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根据灾情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能力建设

  (十八)着力提高基本技能。坚持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专业院校,举办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组织脱产培训、集中轮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和企业岗前培训,突出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内容,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和防火防震等应急逃生演练,在职业技术学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和学生军训中开展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九)大力推动基层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我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市按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区)按不低于上年度的的标准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保障公共安全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管理工程和安全监管设备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应急救援和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市、县(区)在机构改革中要配齐配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根据职能划转,充实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人员;乡村要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配齐网格员。加强基层消防站、消防队、训练基地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弥补历史欠账,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企业要加强班组建设,规范现场作业管理,提高岗位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不断强化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煤矿和地下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要带头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深入开展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市、县(区)要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主题公园、体验馆、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共识。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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