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2019年版)》的通知(已失效)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2019年版)》的通知(已失效)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沪环规〔2019〕6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建设项目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6-03生效日期:2019-07-01

  备注:本法规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更好地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功能,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市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切实加强高污染、高风险(以下简称“双高”)项目的监管。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重点行业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对纳入《重点行业名录》的“双高”行业及项目(仅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实施重点监管,严格审批和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未纳入《重点行业名录》的行业及项目,可以根据《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简化和优化措施。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3日

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2019年版)

  一、石化、医药、化纤行业

  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除不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全部);医药制造业(仅指化学药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

  二、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除压延加工外的全部);有色金属冶炼(除压延加工外的全部)。

  三、环境基础设施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仅指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机电、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生物质发电;煤气生产和供应业(仅指煤气生产);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仅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环境治理业(仅指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公共设施管理业(仅指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城镇粪便处置工程)。

  四、研究和试验发展业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涉及医药、化工类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转基因实验室。

  五、交通运输、管道运输和仓储业

  大型铁路枢纽;新建、迁建机场及飞行区扩建;油气、液体化工码头;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的集装箱专用码头;石油、天然气(除城市天然气管线外的全部)、页岩气、成品油管线;化学品输送管线(除氮气、压缩空气、惰性气体外的全部);油库(除加油站油库外的全部);气库(除加气站气库外的全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除油库、气库、煤炭储存外的全部)。

  六、核与辐射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及其退役;使用Ⅰ类射线装置及其退役;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及其退役;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新建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七、其他

  (一)涉及以下工艺的项目。涉及排放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轮胎制造以及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橡胶制品;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或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塑料制品制造;含电镀工艺的项目;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50吨及以上的项目;有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项目;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及饲料加工、淀粉或淀粉糖生产、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含发酵、提取工艺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生物、生化制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制造;有制革、毛皮鞣制工艺的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生产;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服装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铅蓄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拆船、修船厂;围填海工程、海上堤坝。

  (二)达到以下生产规模的项目。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屠宰生猪1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屠宰;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人造板制造。

  八、位于本市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同地区相关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延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建设管理技术要求(2024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燃油锅炉炉窑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处置桥梁隧道运行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过程致敏物质管理实施指南》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监督抽查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
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