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6月8日,我市接连发生2起触电事故,一起为户外电表箱电缆裸露带电致一名儿童触电死亡,另一起为弱电电线搭到电力输电线带电致一名儿童触电死亡。事故的发生给死者家庭带来沉重打击,引发社会关注,给安全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教训十分沉痛。为严密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加强我市电气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气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上两起事故暴露出我市部分区域电气线路、电力设施设备维护不及时、检查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缺失以及电力安全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加之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雷电、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易发,夏季用电面临高峰,极易出现电气线路、电力设施设备受损、潮湿连电、超负荷运行等情况,全市电气安全隐患突出、形势不容乐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电气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吸取两起事故的教训,见微知著、居安思危,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全面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开展电气安全检查,结合实际组织专业力量,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检查方案,重点对弱电线路影响电气安全运行、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防护不到位、电气线路上未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者漏电保护装置不匹配、电气线路破损和绝缘失效、未按照规定接零接地保护等问题加强检查。电力部门要深入一线、重点单位进行专业指导和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无盲点、专业化。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台账,将检查发现的电力安全隐患逐一登记,一案一册,整改完成并经组织验收达标后方能销账。整改过程中要保证安全,必要时按照规定采取断电、限电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健全完善电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
电力主管部门和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要定期分析我市电气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未雨绸缪、突出预防,进一步健全完善电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同时,要在电力设施设备上张贴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最大限度减少触碰危险;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用电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用电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