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6年12月27日被《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我省化工相关单位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装置检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我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照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日
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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