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及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2010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及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2010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