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检维修作业过程风险管控,有效遏制检维修作业环节的事故发生,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以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等标准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了《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贯。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检维修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将《指南》传达到企业,将《指南》纳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指南》宣贯培训,指导企业对照《指南》,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审批流程,严格承包商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广大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检维修作业安全能力。
二、严格执法,压实责任。各地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夏季高温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化工(危化品)企业检维修作业全过程的监管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对涉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上限处罚,坚决防范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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