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监管局、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成都高新区应急局、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应急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4日0时51分,成华区三友路1号前锋医院污水处理间用于污水处理的消毒剂次氯酸钠水溶液(12%浓度)储存池玻璃液位计因人为破坏,导致300公斤氯酸钠溶液泄漏,后经应急处置,未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该事件暴露出当前我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按照“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检查。区(市)县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应急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立即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储存场所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对未经正规设计、不具备基本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条件,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储存场所,要责成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约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对因违法违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分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管理状况,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和储存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储存场所的安全防护,要将责任明确和落实到具体人员、岗位。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问责。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和储存场所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技能进行培训,让作业人员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由具有危险化学品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和储存场所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着力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区(市)县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将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储存场所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储存场所情况统计表》(附件2)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分别报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市卫健委联系人:刘黎维,联系电话:61881921,QQ邮箱: cd100860176@qq.com。
市应急局联系人:白云中,联系电话:61885807,QQ邮箱:294200978@ qq.com。
附件:1. 《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储存场所安全检查汇总表》
2. 《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储存场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