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肺炎机制发〔2020〕15号

颁布部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0-01-30生效日期:2020-01-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指导宾馆、商场、影院、游泳馆、博物馆、候车(机)室、办公楼等人群经常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开展预防性卫生防护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制定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1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正常使用的宾馆、商场、影院、游泳馆、博物馆、候车(机)室、办公楼等人群经常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包括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措施。

  二、场所卫生操作指南

  (一)清洁与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2.当出现人员呕吐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加强餐(饮)具的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保持衣服、被褥、座椅套等纺织物清洁,可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6.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二)通风换气。场所内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三)洗手设施。确保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垃圾处理。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五)设立应急区域。建议在公共场所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六)健康宣教。在场所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

  三、个人防护指南

  (一)工作人员防护。

  1.注意个人防护。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

  2.注意手卫生。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3.注意身体状况。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二)流动人员防护。

  1.减少聚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医用口罩。

  2.勤洗手。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条件允许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3.来访人员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办公楼等场所应当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同地区相关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CAEPI 46-2022)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