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服务大局,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应急厅〔2020〕5号)要求,经省应急管理厅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研究,制定了《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措施》,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积极支持保险公司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帮助参保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措施
一、免费延长保险期限。对已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因防疫工作需要停产停工的,免费为企业延长保险期限3个月。
二、免费扩展疫情救助保险责任。已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复工复产,参保人员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死亡的,在原保险合同各项责任限额不变的前提下,另按1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赔付。
三、缓缴保险保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续保企业的保险费缴纳方式进行灵活处理,允许企业分期付费。对于100人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期保费,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
四、给予保费优惠。对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参保企业(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金额大于10万元或提供等额物资的),对次年的保险费给予10%的优惠。
五、将疫情防控纳入预防费用适用范围。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申请,将保险公司预防费优先用于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
六、优化投保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投保手续,开通在线投保平台,支持企业线上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新投保的客户自动免费获得针对新冠疫情的相关保障。
七、推出疫情预防增值服务。针对参保企业疫情防控需求,开展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服务,协助企业开展疫情初筛,免费提供网上医疗咨询等增值服务。
八、强化事故预防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在线培训服务。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以适当方式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活动,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保险公司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要会同参保企业优化工作机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严密防范疫情传播。
九、全力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和理赔流程,特事特办、快处快赔,扎实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保险理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