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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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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

颁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20-04-21生效日期:2020-04-21

  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现予公布。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重新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一并予以公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同时废止。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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