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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的通知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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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安办〔2020〕10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5-25生效日期:2020-05-25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驻津企业及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仓储物流、油气长输管道以及特种设备等11个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本区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组织专题培训和媒体解读。利用市委党校主阵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核心要义。各区各部门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专家学者请进来、管理者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课堂培训。同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并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

  (二)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宣传活动

  3.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利用市级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版、专栏、专题,持续对三年行动1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解读相关政策。同时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并组织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借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宣传视频,组织人员在线观看,切实引以为戒。

  4.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查找身边隐患”等专题活动。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项行动,广泛发动企业员工,推动企业对各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国家层面各项活动的推广工作。一是组织“企业安全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专题活动,促进各类问题隐患全面整改落实。二是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我是安全明白人”抖音话题和“身边的安全谣言”微博话题。各区、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

  (三)组织“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等活动

  5.开展网络视频访谈、安全生产“公开课”等线上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层面“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的组织工作,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各区、各部门充分发挥所辖所属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国家“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视频会议后,举行我市启动仪式,拉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新媒体平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消防和应急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举措,连线相关应急管理专家,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适时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7.开展安全教育“云体验”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知名直播平台,邀请明星主播,到我市滨海新区中心生态城安全体验场馆,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专家现场讲解安全科普知识。联合津云、腾讯等新媒体平台,制作体验场馆360度全景展示视频,在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推广发动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

  8.开展线上有奖答题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联合津云融媒体平台开展“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并在市应急管理官方公众号、小程序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各区、各部门要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线上答题、有奖竞猜、H5安全互动答题等活动,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9.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市安委会办公室也将对我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做出明确安排(方案另行印发),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一是结合三年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二是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三是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四是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五是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三、“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

  2020年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题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并与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12月份结束(方案另行印发)。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主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扎实开展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同时结合防汛抗旱宣传、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阶段性集中宣传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2020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要加强线上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细化任务,严格把关,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各类电子媒介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积极参与国家层面与市安委办组织的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题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提出1-2个主打活动,打造出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特色和品牌。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协调各媒体和相关单位、部门大力推广,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区各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动活动有序开展。请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负责人及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3)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于6月3日前将本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于7月5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情况可随时报送。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表

  3. “安全生产月”负责人及联络员推荐表

  4.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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