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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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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6-02生效日期:2020-06-02

各区应急管理局:

  为做好2020年我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根据《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市局制定了《2020年度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戎书平、梁燕杰,电话:82135641、82366974。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2020年度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工作方案

  为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度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资金奖补审核结果公正、公平、公开,现将审核工作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成立奖补资金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

  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成 员:市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和安全生产应急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对审核工作全面组织领导,对各阶段的审核工作作出决策部署,监督审核全过程。

  (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成员为安全生产基础科全体人员,负责拟定审核标准,执行奖补资金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选取、协调、组织审核专家开展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专家进行管理。

  (二)下设廉政风险防控小组,组长为机关纪委书记,组员机关纪委委员,负责对整个“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及资金奖补工作同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验收、审核各环节,调阅创建、验收、审核工作资料,及时查找和纠正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

  (三)下设审核专家小组,组长由每个审核专家小组成员推荐产生,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独立开展相关审核工作,不受任何外界干扰,同时接受廉政风险防控组的监督。

  (四)下设审核工作保障小组,组长为安全生产基础科副科长,组员为受委托第三服务机构有关人员。负责为资金奖补对象审核工作提供车辆派遣、专家费用支付、企业联络沟通等保障服务。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二、成立奖补资金审核专家库

  (一)以佛山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为基础,面向全市征集奖补资金审核专家;

  (二)进入奖补资金审核专家库的专家,应取得安全生产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奖补资金审核专家的使用

  (一)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均可在奖补资金审核专家库进行选择;

  (二)市级审核中,应采取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选择,并确认专家是否有时间参加审核工作;

  (三)市级审核中,参加审核工作的专家人数应在3人及以上(且为单数);

  (四)审核专家是审核对象的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的,本人或其近亲属与审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核结果的,应当回避;

  (五)参加审核工作的专家,在开展审核工作前应当签订《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专家承诺书》(见附件1)。

  四、奖补资金审核程序(见附件2)

  (一)镇(街)受理企业网上申请,对照《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形式审核标准》(见附件3)进行审核;

  (二)镇(街)资料审核通过后,通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交区应急管理局;

  (三)区应急管理局对照《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与原件核对标准》(见附件4)进行资料审核,对照《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反映的智能制造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现场核对标准》(见附件5)开展现场审核打分,并填写《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区级审核统计表》(见附件6),与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交市应急管理局;

  (四)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审核专家组对照《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与原件核对标准》进行资料审核,对照《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反映的智能制造和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现场核对标准》开展现场审核打分,并组织专家填写《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现场复审报告表》(见附件7)和《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专家建议书》(见附件8);

  (五)市应急管理局指导申报企业签订《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承诺书》(见附件9),并填写《“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创建审核工作回访调查表》(见附件10);

  (六)市应急管理局将专家审核意见和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七)市应急管理局综合专家审核意见和评分及公示等有关情况,集体会议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八)市应急管理局将政府审批结果进行公告。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填写附件11),及时通报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申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区请于6月10日前将区、镇(街)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级要严格对照有关要求和标准,严格组织开展审核,市局将不定期通报各区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作为年度责任考核重要依据。

  (三)加大宣传动员。各级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严守廉政纪律。各级在开展审核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政方面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专家承诺书.docx

  2.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程序图.docx

  3.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形式审核标准.docx

  4.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与原件核对标准.docx

  5.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反映的智能制造和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现场核对标准.docx

  6.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区级审核统计表.docx

  7.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现场复审报告表.docx

  8.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专家建议书.docx

  9.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docx

  10.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审核工作回访调查表.docx

  11.联络员名单报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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