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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关于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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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国环规气候〔2020〕2号

颁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国际发展合作署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20-11-19生效日期:2020-11-19

  为规范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援助效益,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对外援助管理制度,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生态环境部
  国际发展合作署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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