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近期,国内多个化工、医药生产及油气储运企业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2020年11月2日,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检维修过程发生1起着火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10月30日,陕西榆林神木市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发生1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死1伤。11月17日,江西省吉安市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发生1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上述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设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全风险辨识存在漏洞,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缺失,对承包商安全管理不够严格,对外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有所欠缺,以及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是化工、医药及油气储运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是企业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环节,历来需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人员重点关注。为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本质安全
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厂房、储罐、仓库、管道的完整性、安全性检查,加强对检测、报警、联锁、防雷、防爆、防静电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保证其符合安全规定、完好投用。要严格对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标检查整改、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完好投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数据全部接入,以及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储存设施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等的抗爆设计、建设、加固及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开停车、检维修作业等环节安全管控
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1·2”事故暴露出企业对安全风险辨识存在漏洞、对外来承包商管理不严格、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等问题,给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再次敲响了警钟。开停车过程工艺参数不稳定,检维修作业过程人为因素多、随意性高,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较高的环节。各有关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开停车、检维修作业等环节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风险辨识不到位、现场管理不规范、操作规程不落实、违章作业不纠正、承包商管理不清晰等现象,全面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作业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切实做到开停车、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可控。
三、进一步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
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10·30”有限空间氮气窒息事故中,当班员工在未对罐内气体检测分析、未办理作业许可的情况下,从人孔入罐内查看时窒息;同行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措施进行施救,造成伤亡扩大。近年来,本市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也发生多起有人员伤亡的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在近期的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GB30871-2014)等,完善特殊作业许可票证,严格作业许可等管理程序,强化特殊作业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指导督促员工规范开展特殊作业全过程气体分析、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特殊作业环节生产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深化重点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和管控
危险化学品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燃烧、爆炸、毒性气体泄漏等事故,影响范围广、伤亡严重。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油气管道跨越的区域,需要重点关注。各有关企业要严格对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认真开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标检查,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涉及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企业,要参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全面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及时维修维护或更新有缺陷的设备设施,提高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安全可靠性。通过提高日常巡护频次、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及时阻止危及管道安全的违法施工作业行为;加强风险研判,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影响,切实保障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各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区域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安全管控工作,同时要指导督促企业强化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辨识和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本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