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秦政字〔2021〕2号

颁布部门: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2-03生效日期:2021-02-03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经过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予以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列入修改计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限期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起草实施部门要抓紧启动修订程序,防止因文件失效出现“空档”。在修订期间,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公布的,自2022年2月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2.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3.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4.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8件)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的通知
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秦皇岛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24年修订)
青岛市城镇排水条例
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
中国气象局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
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本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乌鲁木齐市消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