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7日
济南市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补齐我市安全生产短板,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市政府确定,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坚持常态整治、长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2021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全市百亿元GDP死亡人数下降至“1.0”以下,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2023年,百亿元GDP死亡人数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全市重点实施“6+12+7”安全生产系统工程。“6”是推进6个重点专项行动,系统谋划、整体提升;“12”是在12类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补齐短板、强化弱项;“7”是落实7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6个专项行动。
1.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梳理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责任数据库。二是分级分类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实名制管理,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各部门(单位)将安全责任明确到人。三是推动实现安全管理与社会治理基层网格体系有效融合,完善基层“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各领域各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六个一”活动。一是一体化推进“安责险+双体系+标准化”融合发展,实现事故防御“关口前移”“纵深扩大”。二是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及时跟进修订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建强一支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率先在重点行业领域实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全环节、全工序管理。四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素质。五是开展一次企业职工反“三违”整治活动,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六是建立健全一套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鼓励企业员工积极“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力完成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精细管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等方式,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精准督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专题会议、调度通报、工作督办、督查巡查四项工作机制,确保每项工作责任清、任务明、效果好。
4.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抢抓当前城市安全发展有利契机,全力补齐安全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一是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夯实城市安全基础,积极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二是在城市供热、供气、建筑、交通、消防、危化等6个行业领域率先完成区域(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管理系统试点任务。三是制定我市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涵养城市安全文化底蕴。
5.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建设行动。根据监管层级、行业属性,逐一明确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形成监管对象数据库,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一是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分别明确市、区县、镇(街道)三个层级监管对象;针对游离于监管层级以外的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单位均落实监管主体。二是根据监管对象安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6.工程外包及动火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出台我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发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承包单位的具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实行外包单位清单式管理,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外包队伍安全诚信档案,支持发展一批安全管理能力强的外包施工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规范动火作业程序,细化管理措施。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外包工程及动火作业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12类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1.非煤矿山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和招远市曹家洼金矿“2·17”事故教训,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持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1年,全市非煤矿山领域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自查,推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二是强化地下矿山水害、采空区、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和地上矿山、尾矿库安全防范,研究制定“一企一策”监管措施,建立重点执法检查台账。三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十个一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2.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制定完善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涉及液氯储存的5家企业完成改造提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分类治理。2021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去年。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有效落实。二是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评估分级为A级或B级的,限期整改提升。三是指导企业按照液氯储存装置安全改造指南,加快改造进度。四是制定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分类整治目录,区分暂扣吊销许可证、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三个类别”,实施“三个一批”(关闭退出一批、停业整顿一批、限期整改一批)。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3.煤矿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省属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2021年,全市煤矿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实施措施:科学谋划煤矿智能化发展思路和工作计划,建立煤矿智能化改造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煤矿智能化改造工作督导检查,提升煤矿领域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4.道路交通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立足“平安济南”建设大局,聚焦“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运行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从“综合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一体化治理新突破,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全市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4.7%。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济南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区县、镇(街道)两级政府负责人按照死亡事故等级分别到事故现场督导处置规定,搭建全链条、闭环式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强化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能力、量化考评力度,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协调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三是切实发挥相关考核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深化拓展第三方考核,完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评价办法,压实主体责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5.建筑施工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落实严管重罚各项措施,实现监管和执法有效衔接,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案源移交数量同比上升,立案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1.94%。
实施措施:一是实行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标准,将参建单位落实“双体系”手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管理,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多样化、常态化机制。三是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在行政处罚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快移交、快处置、严处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6.冶金企业煤气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针对所有涉及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的冶金企业,从煤气安全管理、煤气设备设施、煤气作业3个重点方面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问题隐患,确保全市冶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1年,全市冶金企业煤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去年。
实施措施:一是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冶金企业进行“地毯式”诊断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冶金企业煤气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召开冶金煤气安全管理工作研讨会,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三是推进安全督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安全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7.烟花爆竹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贯彻落实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全面推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对烟化爆竹批发企业进行评估,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2021年,烟花爆竹领域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放区域、场所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二是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推进批发企业直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批发企业关闭退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8.特种设备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工作目标:全市特种设备做到“应检尽检”,定检率达到100%。全市在用电梯全部纳入96333应急处置平台,重点场所电梯的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2021年,全市特种设备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实施措施:一是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二是依托山东省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和全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制度建设,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
实施措施: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创新和执行,全系统推行安全日制度、岗位三分钟班前教育制度,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相关制度进行体检,破旧立新。二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和运输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执行“五统一”标准,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加快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推广,实施全过程智慧化管控。三是针对花砖破损、路面坑槽、道路塌陷、桥梁破损等道路病害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整治,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管养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四是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规范城市道路建设市场秩序,强化重点危险源风险防控及施工安全检查。五是重点排查普通国省道在建公路项目隐患和公路运营安全,指导协调农村公路安全治理,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压实压紧公路路政养护安全管理。六是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实施安全文化滋润工程。七是推进轨道交通行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消防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开展9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实现“五个标准化”,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2021年,消防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0%。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对9类场所的5类突出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推进方案,督导工作落实。二是在全力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一岗位、一铭句”“一部位、一警句”消防能力提升行动,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全岗位、延伸到最末端。三是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定期组织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曝光。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坚决执行刚性措施,有效震慑一批违法行为主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涉氨制冷企业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整体提升全市涉氨制冷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莱芜区全面完成涉氨制冷企业整改提升任务。2021年,全市涉氨制冷行业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利用调度通报、召开现场会、暗查暗访等方式,督促莱芜区加快推进涉氨制冷行业企业整改提升。二是对全市涉氨制冷行业企业再梳理、再摸底,依法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全力提升全市涉氨制冷行业企业安全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其他行业和领域。批发市场、燃气、供热、教育、民爆、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政、生态环境、市政、水务、园林和林业绿化、卫生健康、体育、人防、司法行政、国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供销等主管部门(单位)均要制定具体的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7项保障措施。
1.强化考核评估。将攻坚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评事项,通过对镇(街道)、企业(单位)的现场检查评估,倒查部门(单位)、区县(功能区)监管责任,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科技支撑。在监管对象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建立“智慧安监”动态管控“一张图”,做到问题隐患实时监控、风险因素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实现隐患排查、复查整改、立案处罚闭环管理。
3.强化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为安全生产考评、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执法、突发事件处置、“智慧安监”建设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4.强化执法震慑。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监管理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宽松软”问题,提升执法质量,放大执法效果。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痼疾。
5.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攻坚年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6.强化督导问效。各级安委会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各种手段,加强对攻坚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7.强化执纪问责。研究建立攻坚年行动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对行动开展不力、责任分工不清、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 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攻坚年行动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各部门实施方案应于本方案印发后10日内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安委会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攻坚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评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实现长效治理。立足安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在攻坚年行动补齐短板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力争通过2到3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标。